广州花都城管分局局长黄富春试用期内被免 传与拆违有关

2014年04月11日 16:31   来源: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何伟杰报道:近日,花都区人社局贴出一纸人事任免通知,宣布广州市城管执法局花都分局副局长黄富春被免职,该副局长在免职前仍然处于试用期。花都区城管执法部门相关人士表示,黄富春自今年4月1日起便以开会名义被带走。据传,黄被免职或与此前花都区爆破史上最大单体违建一事有关。

  记者昨日致电花都区人社局,对于黄富春去向问题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透露”,但否认另有任用。当天下午,记者前往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花都区分局了解情况,相关人士向记者证实,黄富春于4月1日已经离开工作岗位,“当时他是被通知到区里开会,后面我们就不知道了。”

  有知情人士透露,黄富春被免职与去年年底花都区爆破史上最大单体违建有关。记者查阅相关报道发现,该违建是高达18层的“小产权房”,已建成并即将入住,当时不少媒体曾追问,“大楼建了6个多月,为什么相关部门没有一早发现?”对此,黄富春表示城管早已责令停工,但当事人顶风抢建,售楼是开发商私下的行为,城管部门并不知情。

  对于这个传闻,花都区执法分局相关人士并没有当面否认,但他表示目前仍然没有接到纪委和组织部方面的正式通知。该人士还表示,黄富春在试用期内被免职或许还有别的原因,据其透露,去年9月11日,花都区新华街发生一宗在建5层厂房外的脚手架部分倒塌的事故,事故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此事发生后,当时刚在试用期工作只有几个月的黄富春就被记过处分。

  记者从公开资料了解到,黄富春2012年5月被广州市评为劳动模范。据了解,黄富春在城管工作多年期间,是同事心目中的“廉洁模范”,被下属称为请吃不到、送礼不要、关系不搞的“三不领导”,被亲友们认为不近人情的“黑包公”。曾与黄富春共事过的一位知情者称,黄工作能力出色,人非常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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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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