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清远4月25日综合报道 据广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清远市清新区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苏伟光,清新区住建局建设管理股股长韦志勇,清新区住建局质监站副站长张伟羡等三人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日前已被清远市纪委立案,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苏伟光简历
苏伟光,男,汉族,1961.12月出生,广东清新人,华南农学院农业机械系农机具设计专业本科毕业, 1983.11月参加工作,199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8.10--1983.07 在华南农学院农业机械系农机具设计专业读书;
1983.11--1985.01 在清远县供销社秘书股工作;
1985.02--1989.08 在清远县(市)科委、科协工作;
1989.09--1991.08 在清新县(清郊区)委办公室、保密局工作;
1991.09--1992.10 任清郊区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区国家保密工作局局长)(副科级);
1992.11--1994.10 任中共清新县珠坑镇委副书记;
1994.11--1996.10 任清新县扶贫经济开发总公司副经理;
1996.11--1997.04 任清远市扶贫开发区太和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正科级)、县安居工程建设总公司副经理;
1997.05—1998.09 任清新县安居工程建设总公司经理;
1998.10--2001.12 任清远市扶贫开发区太和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县安居工程建设总公司经理;
2002.01--2005.12 任清新县环保和建设局局长;
2005.12--2010.02 任清新县水利局局长、清新县“三防”办主任;
2010.02—2010.08 任政协清新县委员会副主任、县水利上局局长、清新县“三防”办主任
2010.08-- 任清新县政协政副主席、县政协党组成员(2012年清远市调整行政区划:裁撤清新县,设立清远市清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