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5日综合报道 据“沈阳晚报”官方微博今日消息,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政高辞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李希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并决定其为辽宁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李希是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近日由上海市委副书记调任辽宁省委副书记,陈政高近日已调任住建部党组书记(相关报道)。
李希简历
李希,男,1956年10月生,汉族,甘肃两当人,198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甘肃省委组织部正处级组织员、省委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省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处长,兰州市西固区委书记、兰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张掖地委书记、市委书记,省委秘书长兼省直机关工委书记,陕西省委常委、秘书长、延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等职。
2013年4月任上海市委副书记。
2014.04辽宁省委副书记。
2014.05辽宁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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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