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9日综合报道 据广东省纪委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中共广东省纪委对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原局长李永恒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李永恒在任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
李永恒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经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永恒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去年12月,广东省纪委通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永恒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李永恒简历
李永恒,男,1952年7月出生,广东广州人,汉族,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79年12月入党。
1968年11月至1971年5月在广东湛江农垦局徐闻县友好农场当知青。1971年5月至1974年5月任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七师政治部放映员。1974年5月至1975年10月在广州市财政中专学校学习。
1975年10月至1993年1月任广东省税务局科员、副科长、税政二处副处长(正科级)、人事教育处副处长(正科级)、人事处副处长、人事处处长。1993年1月至1994年6月任广东省税务局副局长。1994年6月至1999年2月任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9年2月至2001年10月任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1年10月起任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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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