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长沙7月15日综合报道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湖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阳宝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阳宝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
阳宝华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阳宝华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阳宝华简历
阳宝华,1947年9月出生于衡阳市衡山县店门镇双峰村。1968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6年9月——1968年7月,就读于衡阳市衡东一中高67班。
1968年12月——1978年10月,衡阳市制药厂工人、革委会副主任、党总支副书记。
1978年11月——1982年10月,衡阳市第三化工厂厂长、党总支副书记。
1980年9月——1982年7月,中共湖南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1982年11月——1983年8月,衡阳市化工局局长、党委书记。
1983年9月——1985年8月,中共中央党校第一期中青班学习。
1985年9月——1991年11月,中共衡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1991年11月——1994年12月,中共益阳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1994年12月——1995年4月,任益阳市委副书记、市长(1994年12月,益阳地改市)。
1995年4月——1998年1月,中共岳阳市委书记。
1998年2月——1999年10月,中共长沙市委书记。
1999年11月——2002年12月,湖南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
2003年1月——2008年2月,政协湖南省第九委员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2008年2月——2011年1月,政协湖南省第十届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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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