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陈良纲涉嫌受贿900余万元为多家房地产公司及个人非法牟利一案,23日在安徽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现年52岁的陈良纲,2001年至2013年间历任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副厅长、淮北市委副书记、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等职务。因涉嫌受贿,于2013年12月经安徽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宿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
宿州市检察院指控:陈良纲于2004年至2013年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安徽华欣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江南土地复垦整理有限公司、段和平、任启义等单位和个人在用地计划安排、土地指标审批、新增耕地项目验收、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人事安排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计人民币298.1万元、美元2万元、购物卡7.5万元及安徽和平建设投资公司10%股份分红款296.19万元、安徽众泰房地产开发公司10%股本金300万元。公诉人认为,应以受贿罪追究陈良纲刑事责任。(记者 徐海涛、刘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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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