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原主任徐励明被双开(图|简历)

2014年07月25日 17:5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5日综合报道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原党组书记、主任徐励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徐励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

  徐励明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徐励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徐励明开除公职处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按程序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徐励明简历

    徐励明,男,汉族,1954年7月生,广东三水人,197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0月参加工作,广西大学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2.10—1972.12 广西梧州市郊区插队知青

  1972.12—1975.06 解放军00235部队战士

  1975.06—1986.08广西梧州市法院法警、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其间:1984.09—1986.08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党政管理干部专修科业余学习、大专学历)

  1986.08—1990.09 广西梧州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一庭副庭长

  1990.09—1993.04 广西梧州市蝶山区法院院长、党组副书记、党组书记(其间:1988.09—1991.07 在全国法院干部业余大学法律专业学习、大专学历)

  1993.04—1995.09 广西梧州市蝶山区党委副书记、区长

  1995.09—2000.07 广西梧州市副市长(其间:1994.09—1996.06 在广西大学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1999.05—1999.11 挂任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

  2000.07—2002.10 广西贺州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2002.10—2002.10 广西贺州地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2.10—2008.10 广西贺州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8.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主任、党组书记

    2014年5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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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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