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岁的崔占君曾是深圳公安系统的一名老公安,研究犯罪心理几十年,退休一年后却穿着囚服站到了法庭的被告席上。昨日,深圳市公安局原政治部副主任、警校校长崔占君被指控犯受贿罪在南山区法院受审。检察机关指控崔占君在2006年深圳警察学校进行整体改造、新建大楼时,接受招标代理人贿赂100万元。崔占君当庭认罪,但强调自己有自首情节。法庭上,崔占君还表示,没想到研究犯罪的自己却成了罪犯。
因警校基建受贿100万
崔占君进入深圳公安系统已有23年。2002年,崔占君晋升为深圳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兼任深圳警察学校校长。2010年前后调任深圳市公安局大亚湾分局局长,该局主要从事大亚湾核电站安全保卫工作。2013年5月崔占君退休。
2014年3月31日案发时,崔占君已经退休近一年。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深圳市人民警察学校需要进行整体改造、新建大楼。在深圳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的孙水(另案处理)获知该消息后,找到时任警察学校校长的崔占君,希望其能在招标中给予支持,临走前送了50万元人民币给崔占君,崔占君收下。
在警校工程招标前期,孙水得知无法挂靠第一组预选承包商去参与竞标,于是挂靠第二组预选承包商中的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下。2006年的一天下午,孙水来到崔占君办公室,希望崔占君同意将警校工程项目放在第二组预算承包商中去招投标,崔占君同意了孙水的请求,临走的时候,孙水将事先准备好的50万元人民币现金送给了崔占君。
崔占君收受上述100万元贿赂后,同意将警校建设工程进行拆解,从而可以选取第二组预算承包商招投标。2007年年初,孙水挂靠的中建四局三分公司成功中标,后由冼芳成任法人代表的深圳市佰成实业有限公司具体施工承建。
首次供述少交代受贿50万元
在昨日的庭审上,崔占君当庭表示认罪,但他称自己具有自首情节。2014年3月31日,崔占君在家中接到了深圳市公安局监察处副处长打来的电话,让其回单位了解情况。崔占君在庭上表示,他自知在大亚湾分局期间没有违纪行为,就想到应该是警察学校基建时出的问题。
崔占君当庭表示,他在前往市局时就做好了“有去无回”的打算,他将车辆开到地铁口就让家人开回家,自己搭地铁前往深圳市公安局。其辩护律师也强调,当时崔占君具有逃跑的条件,但却前往单位接受调查,搭地铁的这一细节也被其辩护律师当作崔占君有主动自首情节的重要依据。
到了深圳市公安局后,崔占君主动要求写下在深圳警校改建期间收受孙水贿赂的事实,但当时崔占君只交代收了50万元,当天下午被带到市检察院受审前再次写书面材料,才交代共收了两次钱,每次50万元,共计100万元。
对于之前少交代50万元,崔占君在法庭上辩称,并不是刻意隐瞒,因为事发多年,很多细节记不清楚,加上在市公安局写交代材料时,感到十分紧张,因此没有想起另50万元。据公开资料显示,崔占君曾长期从事犯罪心理学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1999年,崔占君创办全国首家民警心理服务中心并主持深圳市警察心理服务中心工作,也曾主持了多项国家、部级科研课题。
“我做了二十多年犯罪心理学研究,但在写材料时才第一次感受到了犯罪时的紧张情绪,当时脑中一片空白,血压升高到180多,原来写字都是清秀的蝇头小楷,但那天写材料时紧张到写比平时大好几倍的字。”崔占君在法庭上表示,当时的紧张并不是畏罪,而是没想到研究犯罪的自己却成了罪犯。
检方建议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除了强调自首情节外,崔占君还在法庭上强调自己的个性对钱不是很看重,不是大家想象中见钱眼开的贪官。“我做了几十年的领导,没有收过下属一分钱,也没有向领导送过钱,被人说是官场上的另类。”
检察机关在法庭上透露,崔占君受贿的100万元主要用于摄影采风以及日常的开销,在其被调查后,虽然崔占君及其家属有退赃的态度,但却没有退赃的行动,检察机关建议其家属尽快退赃。
崔占君的辩护律师当庭提出,崔占君的家属已退赃15万元至深圳市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的南山区检察院认为,崔占君认定为自首的证据不够,提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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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