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原常委刘龙平涉庭审爆粗口 称领导是"流氓"

2014年09月04日 16:05   来源:羊城晚报   

    3日,广东肇庆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刘龙平涉嫌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案,由梅州市中院在大埔县法院审理。

  刘龙平被指受贿财物共计人民币2573.2722万元、美元25万元、港币60万元,玩忽职守致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并有600多万元的非法所得。

  公诉人披露,刘龙平案发与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肇庆高新区)新农贸市场的兴建有关,正因这一项目,不少群众向中央纪委举报,线索移交到广东省纪委。被省纪委约谈时,刘龙平主动交代了纪委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

  秃顶的刘龙平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庭审最后,他几次哭了起来,称要向党和人民谢罪……

  收钱:

  为他人谋利获送钱

  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2年间,刘龙平利用担任肇庆高新区党委书记、肇庆市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取肇庆四会市骏马水泥有限公司、汕头市建安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负责人陈汉木、商人刘仕豪、黄万尚、吴烈钦给予的财物共人民币2573.2722万元、美金25万元、港币60万元。

  有四笔受贿指控,均发生于刘龙平任肇庆高新区党委书记期间。

  2005年至2006年间,刘龙平为汕头市建安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市分公司负责人陈汉木参与多个政府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谋取利益,于2010年3月至6月间收受陈汉木支付的用于购买肇庆星湖奥园的两套房产及两个车位的款项人民币360万元。

  2009年,他为佛山籍商人刘仕豪参与多个政府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谋取利益,并于2010年、2011年春节前两次收受刘仕豪美金共25万元。

  2006年下半年,刘龙平为阳江籍商人黄万尚参与多个政府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谋取利益,并于2009年、2010年春节前两次收受黄万尚人民币共200万元。

  2005年下半年,刘龙平为潮汕籍商人吴烈钦参与多个政府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谋取利益,并于2010年、2011年、2012年春节前,三次收受吴烈钦港币共60万元。

  收房:

  一套房2013万余元

  另外,刘龙平收受的最大一笔贿款与肇庆四会市骏马水泥有限公司老板吴国彬有关。

  起诉书称,2004年至2011年间,刘龙平利用担任肇庆市委常委、肇庆高新区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该公司在四会市水泥厂技术改造,高新区兴建水泥搅拌站、从事房地产开发等过程中谋取利益,并于2010年9月至2011年2月间收受广州珠江新城凯旋新世界T16栋一套房的购房款人民币2013.2722万元。

  刘龙平说,他与吴国彬约于1999年相识,当时其任四会市副市长,两人关系一直较好。

  一次在珠江新城附近吃饭,吴国彬对刘龙平说,吃饭的这地儿即将被拆,盖建新楼房,他准备买一套,也提出给刘龙平买一套。刘龙平说没钱后,吴国彬便说“先给你垫上”。

  购买这套房时吴国彬共花了2013万余元,刘龙平将房子登记在小姨子邓某名下。感到风声不对时,刘龙平准备卖房子还钱。最终,这套房卖出了2600多万元的价格。检方据此算出,差价604万余元属于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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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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