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5日综合报道 据“南粤清风网”网消息,日前,广州市纪委对广州市市委委员、从化市原市长郭清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郭清和在担任从化市市长期间,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被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郭清和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郭清和开除党籍处分。
郭清和简历
郭清和,男,1964年4月出生,湖南桃江人,汉族,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南林学院生态学专业),理学博士学位,经济师。
1982年9月至1986年7月在中南林学院林学系林业专业学习;
1986年7月至1990年12月任中南林学院林学系助教;
1990年12月至1996年1月任广州市林业局办公室文秘组长、副主任科员、党委秘书、主任科员(期间:1991年8月至1992年9月在番禺市榄核镇等地参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1992年3月至1992年9月在流溪河林场农队参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
1996年1月至1999年8月任广州市林业局办公室副主任、党委秘书;
1999年8月至2002年7月任广州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党委秘书(期间:1997年9月至2000年7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2年7月至2006年3月任广州市林业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期间:2002年9月至2005年6月在中南林学院生态学专业在职学习,获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学位;
2004年5月至2004年9月公派参加中国人民大学、牛津大学公共管理课程班学习);
2006年3月至2007年1月任广州市林业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7年1月至2009年10月任广州市林业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9年10月至2011年2月任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党委书记;
2011年2月任中共从化市委副书记、从化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2011年9月任从化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3年1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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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