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0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决定,对河南省新乡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贾全明(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贾全明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依法指定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检察院管辖。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今年4月,贾全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相关报道)。
贾全明简历
贾全明,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河南舞阳人,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2年2月入党,河南大学中共党史专业毕业,法学硕士研究生。
1979年09月—1981年09月 许昌师范学习;
1981年09月—1983年03月 河南省舞阳县孟寨公社工作,1982年7月任团委书记;
1983年03月—1985年08月 共青团河南省舞阳县委副书记
1985年08月—1987年01月 共青团河南省舞阳县委书记;
1987年01月—1992年09月 中共河南省舞阳县辛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1989年8月任乡党委书记、县长助理、县经济开发区主任;
1992年09月—1995年02月 河南省舞阳县副县长;
1995年02月—1997年12月 河南省漯河自由贸易区管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97年12月—2001年04月 河南省漯河自由贸易区管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1年04月—2002年09月 河南省郾城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2001年4月至2001年6月 河南省委党校第3期市直主要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2年09月—2002年12月 河南省郾城县县委书记、县长;
2002年12月—2004年12月 河南省郾城县县委书记(其间:2003年9月至2004年1月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
2004年12月—2006年12月 四届漯河市市委委员,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区委书记;
2006年12月—2010年02月 新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0年02月—2011年08月 新乡市副市长、党组成员,平原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1年08月—2011年09月 新乡市委常委、副市长,平原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1年09月—2011年12月 新乡市委常委,平原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1年12月—2014年03月 新乡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4年03月— 新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4年05月 被免去新乡市副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