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院依法对徐励明、陆钦华、黄福明、陈仲怀决定逮捕

2014年11月06日 16:08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6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原主任、党组书记徐励明(正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党组成员陆钦华(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政协原副主席黄福明(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原党组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仲怀(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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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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