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通告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试行)》,现将李长春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李长春
现任北京市密云县园林绿化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县绿化办主任
拟推荐为北京市密云县政协副主席(副局级)人选
男,51岁(1963年2月生),汉族,北京市人,1983年5月入党,1980年9月参加工作,市委党校在职大学(北京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
曾任北京市密云县委政研室副主任,密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县政府办常务副主任,巨各庄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县行政投诉中心主任,县园林绿化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县绿化办主任。2011年10月任现职。
公示时间:11月17日至11月2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12380转9 63089416(传真)
联系地址: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bj12380.gov.cn)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14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