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亳州11月19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日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指定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安徽省淮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主任杨快利(正处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现初步查明,杨快利在担任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杨快利简历
杨快利,男,汉族,山东淄博人,1963年3月出生,1984年12月入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
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淮北煤炭师范学院(现淮北师范大学)化学系学习;
1985年7月至1990年9 月,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化学系教师、辅导员、团总支书记;
1990年9月至1990年12月,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管理科科长;
1990年12月至1991年5月,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1991年5月至1995年12月,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团委书记(副处)、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其间:1992年—1994年参加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课程班学习结业);
1995年12月至2001年7月,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团委书记(正处)
(其间:1998年10月—2000年9月 挂职任灵璧县委副书记);
2001年7月至2003年2月,淮北市监察局副局长(正处);
2003年2月至2008年2月,淮北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8年2月至2008年4月,濉溪县委副书记(正处);
2008年4月至2008年7月,濉溪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8年7月至2010年4月,濉溪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0年4月,淮北市经信委(国资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