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河池12月1日综合报道 据广西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黄德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黄德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
黄德意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黄德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黄德意开除公职处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按程序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黄德意简历
黄德意,男,1964年10月生,壮族,籍贯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历任都安瑶族自治县工商局会计、所长,乡政府副乡长,工商局副局长、局长,镇党委书记,都安瑶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河池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市接待办主任,中共凤山县委副书记、凤山人民政府县长、凤山县委书记,河池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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