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喻云亮报道:今日上午9时30分,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周文斌案开庭,根据南昌市中院发布的新闻通报称,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文斌的主要犯罪事实为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涉案金额达8000余万元。
据了解,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文斌在担任华东地质学院(后更名为东华理工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南昌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期间受贿挪用公款。其中,受贿罪:被告人周文斌在担任华东地质学院(后更名为东华理工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南昌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2261.8万元等;挪用公款罪:2003年4月至5月,被告人周文斌个人决定挪用南昌大学公款人民币3675万元供他人进行营利活动;2004年7月,被告人周文斌个人决定挪用南昌大学公款人民币2200万元供他人进行营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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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