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志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被撤职(图|简历)

2014年12月11日 09:16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太原12月11日综合报道 记者从山西太原市纪委网站获悉,鉴于太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志江所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失职等错误,中共太原市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研究决定,并经省纪委报省委批准,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

    李志江简历

    李志江,男,汉族,1956年9月生,山西省寿阳县人,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员职称,1973年1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3年农村插队,期间中学任教;1976年在太原制药厂工作;1984年山西省人事厅编办干事,1986年厅办公室主任科员、厅团委书记,1989年厅干部调配处副处长,1994年省人事考试中心主任,2001年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04年中共吕梁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9年任中共太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4年12月被撤职。

    相关:山西近期党政领导人事变动

    十八大后50名省部级及以上高官落马 29人被移送司法(表) 

    大老虎陆续被打 图说十八大以来落马省部级及以上官员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

(责任编辑:尹彦宏)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