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纪检组长不再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 任期不超过两年

2014年12月22日 09:49   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李增辉

  为适应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彻底根除同体监督的弊端,彻底剥离纪检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之间利益关系,河北廊坊市纪委全面推行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新模式,纪检组长不再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目前已重新任命到位,开展工作。

  该模式首先在组织领导上完全垂直管理,派出人员由县纪委直接领导,纪检组长不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不参与部门业务分工。其次,在工作职能上专司监督。派驻人员通过列席驻在部门各种会议,调阅文件资料,约谈工作人员,开展各项监督检查。

  另外,该项举措在改革范围上全面覆盖,除现有政府部门外,这次将党群部门和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派驻范围,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在干部任期上强化轮岗交流,纪检组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年,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可以随时调整交流。在后勤保障上实行统一管理,派驻人员的工资福利、考核奖惩、请示汇报、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均由县(市、区)纪委负责,与内设机构人员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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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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