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经济网广州12月22日综合报道 据广东南粤清风网消息,近日,省纪委对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政委马伟灵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马伟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红包礼金。
马伟灵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马伟灵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马伟灵简历
马伟灵,男,1963年8月生,广东汕头市潮阳区人,汉族,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3.09—1987.07中山大学法律专业读书;
1987.07—1988.07省公安厅研究室见习;
1988.07—1991.10省公安厅研究室科员;
1991.10—1992.04省公安厅办公室科员;
1992.04—1994.09省公安厅办公室副科长(1991.10—1994.10担任宋志英同志秘书);
1994.09--1996.09省公安厅办公室厅长秘书室科长(1995.2-1996.9挂任佛山南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6.09—1997.06省公安厅办公室情报科科长;
1997.06—1998.07省公安厅办公室厅长秘书室科长;
1998.07—2001.04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
2001.04—2004.02省公安厅610办公室副主任(1998.9-2001.7参加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2004.02—2005.09省公安厅治安局综合处处长;
2005.09—2009.12省公安厅法制处处长(2004.12-2005.12担任赴海地维和警察防暴队政委,执行维和任务);
2009.12—2010.04省公安厅禁毒局政委(副厅级);
2010.05—2011.09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1.09—2011.12汕尾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1.12—2012.01汕尾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2.01-2013.06汕尾市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4年5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