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6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中共南京市溧水区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姜明(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姜明,男,1967年3月生,汉族,江苏海安人,大学学历,学士学位,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
曾任江苏省溧水县委副书记,溧水县委副书记、县长(南京市正局级),2012年3月起任溧水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13年2月,经国务院、江苏省政府批复同意:撤销溧水县,设立南京市溧水区,姜明任溧水区委书记。
(责任编辑: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