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昆明12月26日综合报道 据云南省纪委消息:日前,云南省纪委对省农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常明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王常明在担任云南省乡镇企业局副局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省农业厅副厅长、省农业科学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收受他人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规兼职取酬,收受礼金。
王常明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审议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常明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察厅报请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常明简历
王常明,男,汉族,云南沾益人,1957年12月生,1982年参加工作,毕业于云南农业大学农学专业,大学学历。
1978.03-1982.02 云南农业大学农学专业学习;
1982.02-1983.12 先后在沾益县农办、县政府办工作;
1983.12-1987.02 曲靖市(县级市)大坡副区长、区长、书记;
1987.02-1990.10 师宗县委副书记;
1990.10-1992.12 曲靖地委农工部副部长、农委副主任;
1992.12-1996.05 寻甸县县委书记;
1996.05-2001.07 先后任昭通地区行署副专员、地委委员、昭通市(县市级)委书记;
2001.07-2004.01 省乡镇企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4.01-2006.12 省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2006.12-2012.12 先后任省农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乡镇企业局长)、党组副书记;
2012.12-2013.3 云南省农科院党委委员、院长;
2013.3 云南省农科院党委副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