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厦门12月26日综合报道 据厦门市纪委消息:日前,厦门市纪委对厦门市原经济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柯志敏(副厅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柯志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品。
柯志敏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厦门市纪委审议并报厦门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柯志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中国经济网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今年4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福建省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局长、党组书记柯志敏(副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柯志敏简历
柯志敏,女,1957年12月生,福建漳州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入党,在职大专学历。1979年9月—1981年7月在集美财经财政专业学习。
曾先后担任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局长,集美区灌口镇党委书记、集美区副区长、集美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其间:1998.09—2000.12参加厦门大学哲学系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翔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2007年1月—2月任翔安区委副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2007年2月起任翔安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2年2月任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4年4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福建省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局长、党组书记柯志敏(副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