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敬东任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前任院长宋景春被查

2015年01月05日 09:52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鞍山1月5日综合报道 2014年12月30日,辽宁省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刘敬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2014年8,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景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鞍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4年12月30日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守义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马长青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丹群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韩宇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陈毅菲为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

  杜兴保为市交通委员会主任;

  陈宝珂为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刘耀庭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柳辉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闵霄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靳洪利为市服务业委员会主任。

  任命:

  刘敬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决定免去:

  张天影的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杨凯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郭志强的市服务业委员会主任职务;

  马长青的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赵国辉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刘耀庭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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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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