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保定1月6日综合报道 据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高阳县委原常委、副县长李东海收受他人贿赂,经保定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保定市委常委会批准,给予李东海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李东海,男,中共党员,2011年8月起任高阳县委常委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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