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龙江银行原董事长杨进先等3人决定逮捕

2015年01月09日 16:15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9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决定,依法对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进先(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经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齐齐哈尔管理局原党委书记李俊(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经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原副局长毕镇铎(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杨进先简历 

  杨进先,男,1957年3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曾任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计划财务处处长、行长助理、副行长、副行长兼省行营业部总经理,常务副行长、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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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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