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2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日前,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蓝军(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蓝军简历
蓝军,男,汉族,1953年生,吉林梨树人,1970年2月参加工作,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毕业,研究生学历。
历任吉林市干部学校马列主义教研室教员,吉林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干事、办公室副主任,共青团吉林市委书记,吉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吉林市龙潭区委书记;
1989.8-1992.6吉林电视台台长,吉林省广播电视厅副总编辑、党组成员;
1992.6-1998.1吉林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1998.1-2003.4吉林省新闻出版局局长;
2003.4-2006.3松原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3-2011.5中共松原市委书记;
2011.5任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2011年6月,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食安委副主任、省食安办主任。
2013年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4年12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