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五一任秦皇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张经华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5年02月22日 14:11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秦皇岛2月22日综合报道(彭博) 据河北秦皇岛传媒网“秦皇岛新闻”消息,2月16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闫五一,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春光来到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市看守所、市戒毒所、交警岗亭、秦皇岛火车站看望和慰问了工作在政法系统一线的工作人员向他们表达新春祝福并送去慰问品。

  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闫五一,1964年9月生,2007年2月起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原任秦皇岛市委政法委书记的张经华近日已任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闫五一简历     

  闫五一,男,汉族,1964年9月生,陕西蒲城人,西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清华大学法律硕士学位。

  1984.09-1988.07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8.07-1991.09省人民检察院科员

  1991.09-1991.11省人检察院副主任科员

  1991.11-1994.03省委政法委综法处副主任科员

  1994.03-1997.03省委政法委综合处、办公室主任科员(其间1995.06-1996.06在东光县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队工作)

  1997.03-1997.10省委政法委办公室助理调研员

  1997.10-2000.04省委政法委案件协调督办处副处长

  2000.4-2005.10省委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兼宣传教育处处长(其间2001.03-2004.01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硕士,2004.11-2005.01在省委党校2004年第三期县处级培训班学习)

  2005.10-2006.09昌黎县委副书记(挂职),省委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兼宣传教育处处长

  2006.09-2007.01省委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兼宣传教育处处长

  2007.01-2007.02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07.02 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5.02 秦皇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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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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