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和平任江西省地税局党组书记 王平不再担任 张鸿星提名抚州市长

2015年03月18日 13:47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南昌3月18日综合报道(尹彦宏)据江西省地方税务局“领导简介”栏目显示,张和平任省地税局党组书记,江西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平已不再该领导栏目。

  日前有媒体报道,王平已被有关部门带走接受调查

  另据“江西日报时政头条”消息,3月18日,抚州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关于抚州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省委批准,张鸿星同志任中共抚州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抚州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并提名为市长候选人;张和平同志不再担任抚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中国经济网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张鸿星此前任南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张和平简历

    张和平,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江西永丰人,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博士。 
    1980.09——1984.07,江西农业大学林学系学习; 
    1984.08——1986.08,永丰县林业局先后任林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油茶开发公司经理; 
    1986.08——1990.08,永丰县纤维板厂副厂长、厂长; 
    1990.08——1992.04,永丰县山林纠纷办公室主任(副科级); 
    1992.04——1992.10,永丰县瑶田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92.10——1995.11,永丰县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 
    1995.11——1999.12,吉安行署驻北京联络处主任(副县级); 
    1999.12——2000.09,宁冈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0.09——2004.04,吉安县委副书记、县长(2001.03-2001.07  参加上海市委党校青干班学习); 
    2004.04——2006.11,吉安县委书记; 
    2006.11——2009.07,吉安市委常委,吉安县委书记(2004.09-2008.07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学习,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位); 
    2009.07——2011.08,萍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1.08——2011.09,抚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1.09——2015.03,抚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5.03—— 江西省地税局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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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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