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广州3月26日综合报道(宋雅静)据中新网消息,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6日下午决定,免去严植婵的广东省司法厅厅长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严植婵,1964年5月生,曾任湛江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2011年11月起任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厅长,2015年1月,任揭阳市委委员、常委、书记,2月当选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相关新闻)。
严植婵简历
严植婵,女,汉族,1964年5月生,广东省阳春市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在职研究生,学位管理学硕士学位,职称讲师。
2003.04——2007.01,中共湛江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2007.01——2008.07,中共湛江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湛江市行政学院)校长;
2008.07——2008.12,中共湛江市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党校(湛江市行政学院)校长;
2008.12——2011.11,中共湛江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2011.11——2015.01,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厅长。
2015.01 揭阳市委书记,提名为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
2015.02 揭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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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