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延华被"双开" 骗领居民身份证(图|简历)

2015年04月07日 18:01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7日综合报道(尹彦宏) 据南粤清风网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同意,省纪委对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延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陈延华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规提拔干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骗领居民身份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

  陈延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延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建议有关部门依法撤销其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此前,陈延华的揭阳市人大代表职务已被依法终止。

    陈延华简历 

  陈延华,男,广东揭阳人,汉族,1957年8月生,学历省委党校在职大学,1987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7.10--1982.07 在揭阳渔湖港口小学任教;

  1982.07--1984.04 任揭阳县渔湖区溪南大队团总支书记;

  1984.04--1986.08 任揭阳渔湖区溪南乡总支支委、乡长;

  1986.08--1994.06 历任揭阳渔湖镇国土所副所长、党政办副主任、主任、副镇长(1987.09录用为全民合同制工人,1991.12吸收为聘用制干部,1992.12转为录用制干部);

  1994.06--1997.03 任中共揭阳市榕城区梅云镇委书记;

  1997.02--2001.06 任中共揭阳市榕城区委常委、梅云镇委书记(其间:1999.09--2001.12 在省委党校行政管理本科班函授毕业);

  2001.06--2003.03 任中共揭阳市榕城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3.03--2006.08 任中共揭东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6.08--2007.03 任中共揭东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7.03--2009.01 任中共揭东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党组书记;

  2009.01--2009.04 任中共揭东县委书记;

  2009.04--2012.01 任中共揭东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9.05起任县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

  2012.01--2012.07 任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中共揭东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07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中共揭阳市五届委员会委员,市四、五届人大代表。

    2015年3月8日,南粤清风网发布消息,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延华,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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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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