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新乡4月14日综合报道 据河南新乡日报11日消息,4月10日新乡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接受李刚同志辞去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决定接受刘森同志辞去新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下一次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另据新乡日报13日消息,4月4日小长假期间,市委书记舒庆对我市城市管理情况、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及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导。市委常委刘森陪同督导。此消息显示,刘森已任新乡市委常委。
李刚简历
李刚,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河南省原阳县人,研究生学历,1978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4月至1998年1月任长垣县人民法院院长;
1998年1月至2002年9月任中共长垣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2002年9月至2003年1月任中共长垣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2003年1月至2004年8月任中共长垣县委副书记;
2004年8月至2004年10月中共长垣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代县长。
2004年10月至2009年2任中共长垣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县长。
2009年2月至2012年5月任中共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区委书记;
2014年3月至2015年4月任新乡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