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3日综合报道(尹彦宏) 据高检网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黄宗信(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宁夏银川市人民检察审查起诉。4月20日,宁夏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宗信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宗信在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于2008年3月至2013年7月,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银行卡等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黄宗信,1956年12月出生,2002年任宁夏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2013年因病提前退休(相关报道)。
黄宗信简历
黄宗信,男,1956年12月出生于宁夏中卫县,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毕业于宁夏大学,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委员。
1978年至1982年在宁夏大学物理系学习。1982年至1984年在中卫中学任高中物理教师,并担任学校团委书记和中卫县团委常委。1985年至1986年任石嘴山市委办公室秘书、秘书科党支部书记。1986年至1989年在中共中央党校上研究生。1989年8月至1989年12月任石嘴山市委办公室副主任。1990年至1994年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督查室副主任、正处级秘书。1994年至1998年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副主任。1998年至2002年任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
2002年任宁夏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
2013年免去黄宗信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因病提前退休。
2014年8月因违纪被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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