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6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问责

2015年04月29日 10:1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9日综合报道 据福建省纪委网站消息,近日,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5名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和1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追责,对部分问题严重的予以立案调查。

  据介绍,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以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省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对部分问题严重的予以立案调查。其中,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党组书记欧小宁被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区海洋渔业执法支队支队长、党支部书记张尊勇被诫勉谈话;平潭县澳前镇党委书记游小峰被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平潭县北厝镇党委书记江涛被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平潭县岚城乡原纪委书记陈成章被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平潭县流水镇卫生院院长、党支部副书记林茂智被党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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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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