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通告
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曾敬东同志拟重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曾敬东,男,1967年8月生,汉族,广东兴宁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深圳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组长,拟任大鹏新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公示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至5月1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地址:深圳市市委大院前楼527房,联系电话:12380、82106316,传真:82104394,邮政编码:518006,受理时间: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存在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市委组织部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取消拟任职人选的任用资格。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2015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