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东营5月20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日前,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莱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东营市东营区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丁卫东(正处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丁卫东,男,汉族,1967年9月生,山东东营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农学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中共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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