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邢太安被"双开"(图|简历)

2015年05月20日 17:47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汕头5月20日综合报道 据广东省纪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同意,广东省纪委对汕头市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邢太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邢太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邢太安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行贿、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

  邢太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邢太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2014年12月,广东省委批准,钟挥锷同志任汕头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委委员、常委、书记;免去邢太安的汕头市委常委、委员,市纪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邢太安简历  

  邢太安,男,1964年7月生,海南文昌人,汉族,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大学(湛江水产学院海洋捕捞专业),公共管理硕士。

  1983年9月后,在湛江水产学院海洋捕捞专业学习;

  1987年7月后,任湛江水产学院海洋渔业系办公室科员;

  1990年7月后,任湛江水产学院团委副书记(副科级);

  1993年4月后,任湛江水产学院团委副书记(正科级);

  1994年11月后,任湛江水产学院团委书记(正科级);

  1995年11月后,任湛江水产学院(湛江海洋大学)团委书记(副处级);

  1998年4月后,任湛江海洋大学团委书记(正处级,1997.12-1999.10挂任雷州市副市长);

  1999年10月后,任湛江市霞山区委副书记(正处级);

  2000年10月后,任湛江市坡头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3年1月后,任湛江市廉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2007年2月后,任湛江市霞山区委书记;

  2008年7月后,任湛江市吴川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0年1月后,任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2011.07获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2011年10月后,任汕头市委常委;

  2011年11月-2014.12,任汕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4年1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

  九、十届市委委员,市纪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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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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