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万荣县委原副书记李彩兰、河津市委原常委王同华被"双开"

2015年06月01日 13:33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太原6月1日综合报道(尹彦宏)据山西省纪委网站消息:运城市万荣县委原副书记李彩兰,河津市委原常委、政府原副市长王同华2人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万荣县委原副书记李彩兰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日前,运城市纪委对万荣县委原副书记李彩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彩兰在任绛县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其上述行为已涉嫌犯罪。

  李彩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牢记党的宗旨,廉洁从政,但其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纪违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运城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运城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彩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法罢免其万荣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河津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政府副市长王同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日前,运城市纪委对河津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政府副市长王同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同华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向组织瞒报个人有关事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其中行贿问题已涉嫌犯罪。

  王同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牢记党的宗旨,廉洁从政,但其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纪违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运城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运城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同华开除党籍处分;经运城市监察局报运城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王同华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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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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