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潼南县、荣昌县撤县设区决定

2015年06月12日 14:03   来源:法制日报   

    近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潼南县荣昌县撤县设区有关事项的决定(草案)》。

  区比县的行政级别大半级,撤县设区,不是行政区划的简单变化,它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达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撤县设区,最主要的目的是提高城市化水平,促进经济发展。

  设立潼南区荣昌区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潼南县荣昌县撤县设区有关工作通知的精神,按照《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立潼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和荣昌区人民代表大会。

  区人民代表大会届次连续结算

  由于潼南县、荣昌县撤县设区后,其行政区划范围均没有变化,其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届次分别按照原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届次连续计算,潼南和荣昌的本届县人大代表随着行政区划名称的改变,分别转为区人大代表,任期至届满。

  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变

  在撤县设区后,潼南区和荣昌区的户籍人口没有发生大的变化,根据选举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如果由于行政区划变动或者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依照本法的规定重新确定”的精神,潼南区和荣昌区的代表名额无需重新确定,与其原县人大代表名额相同,即潼南区人大代表名额为301名,荣昌区人大代表名额为282名。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不变

  由于2014年底潼南县、荣昌县的户籍人口均未超过一百万,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十五至二十七人,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不超过三十五人”,“每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经确定后,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内不再变动”。因此两个区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应维持原名额不变,即潼南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荣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各位27人。

  国家机关行使的职权履行至新机构成立

  潼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荣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别依法召集潼南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和荣昌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潼南县荣昌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职能及职权依法履行到新机构成立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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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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