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赤峰6月15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赤峰市委副书记包崇明(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包崇明简历
包崇明,男,蒙古族,1965年2月出生,籍贯通辽市,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文化。
1986.07—1991.04 鄂托克旗教育局秘书、人秘股长。
1991.04—1996.03 在鄂托克旗组织部工作(期间:1992.02—1994.02 在苏米图苏木挂职,任副科宣传员。1994.02 任旗委组织员,1995.05 任副部长)。
1996.03—1996.09 鄂托克旗木肯淖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1996.09—1998.11 鄂托克旗党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兼鄂托克旗木肯淖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1998.11—2000.09 鄂托克旗政府副旗长(期间:1992.12—1999.10 兼任查布苏木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0.09—2003.10 鄂托克旗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期间:2000.09—2001.01 在内蒙古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3.10—2007.12 乌审旗党委书记(期间:2005.09—2007.10 在华中科技大学EMB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班学习)。
2007.12—2011.08 鄂尔多斯市政府副市长。
2011.08—2014.04 中共二连浩特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4.04 赤峰市委副书记。
2015.01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