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重庆7月6日综合报道 据重庆七一网消息,经2015年6月29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龙集华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决定免去付毅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龙集华,1964年3月生,此前担任重庆市潼南县公安局政委。
龙集华简历
龙集华,男,汉族,重庆荣昌人,1964年3月生,大学文化。
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4月—1985年9月 四川省荣昌县铜鼓镇万福桥村小学教师
1985年9月—1987年7月 重庆市人民警察学校公安管理专业学习
1987年7月—1992年12月 四川省荣昌县公安局双河派出所民警(其间:1989.10-1992.06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大专学习)
1992年12月—1995年5月 四川省荣昌县公安局双河派出所副所长
1995年5月—1995年7月 四川省荣昌县公安局石河派出所副所长
1995年7月—1997年6月 四川省荣昌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所长(其间:1999.10-2001.11重庆市委党校法律专业大学学习)
1997年6月—2004年8月 重庆市荣昌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所长
2004年8月—2007年3月 重庆市荣昌县昌元镇党委委员、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所长
2007年3月—2007年7月 重庆市荣昌县昌元镇镇长助理、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所长
2007年7月—2013年8月 重庆市荣昌县公安局副局长,2009.11副处级(其间:2007.07-2009.06兼任荣昌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2013年8月—2015年6月 重庆市潼南县公安局政委
2015年6月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