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8日综合报道(尹彦宏)据高检网消息,湖北省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宏强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向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宏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宏强利用其担任宜昌市副市长(分管城建)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宏强简历
王宏强,男,1954年5月出生,汉族,湖北宜都人,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7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75年6月-1977年7月 宜都县西湖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官垱管理区党总支副书记;
1977年7月-1981年10月 枝城公社党办副主任、主任;
1981年10月-1984年2月 共青团宜都县委书记(其间:1981年7月-1983年7月宜昌农校中专班学习);
1984年2月-1988年1月 宜都县陆城镇党委书记(其间:1985年9月-1987年7月宜昌师专大专班脱产学习);
1988年1月-1990年11月 枝城市政府副市长;
1990年11月-1993年10月 枝城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其间:1992年2月-1992年7月华中师范大学全省第十期县市长培训班学习);
1993年10月-1996年1月 当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其间:1992年9月-1995年7月武汉大学在职大学班学习);
1996年1月-1996年8月 当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1996年8月-1999年6月 嘉鱼县委书记;
1999年6月-1999年9月 宜昌市政府副秘书长(其间:1997年3月-1999年12月华中理工大学硕士在职学习);
1999年9月-2001年6月 宜昌市政府副秘书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书记、主任;
2001年6月-2001年11月 宜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科委书记、主任;
2001年11月-2003年9月 宜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3年9月-2003年12月 宜昌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市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3年12月-2005年7月 宜昌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市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其间:2002年9月-2005年6月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在职学习);
2005年7月-2005年12月 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秘书长,市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
2005年12月-2012年1月 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其间:2006年6月-2006年7月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管理培训班学习);
2012年1月-2014年5月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4年4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