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任免金济滨、李树铭、贾玉梅、高大伟、张超武等职务

2015年08月27日 18:02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哈尔滨8月27日综合报道(彭博) 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消息,省政府任免一批干部,具体情况如下:

    省政府决定:

  免去金济滨同志省政府副秘书长职务。免职时间为:2015年7月2日。

  省政府决定:

  赵琳同志任省教育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为:2015年7月2日。

  省政府决定:

  免去徐向国同志省民委副主任职务。免职时间为:2015年7月2日。

  省政府决定:

  免去李锡文同志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免职时间为:2015年7月2日。

  省政府决定:

  免去邢爱国同志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职务。免职时间为:2015年7月2日。

  省政府决定:

  陈寿刚同志任省戒毒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为:2015年7月2日。

  省政府决定:

  李树铭同志任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专员;

  免去贾玉梅同志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专员职务。任免职时间为:2015年7月2日。

  省政府决定:

  免去李树铭同志省林业厅副厅长、省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专员副指挥职务。免职时间为:2015年7月2日。

  省政府决定:

  马庆国同志任省水利厅巡视员,免去其省水利厅副厅长职务。任免职时间为:2015年7月2日。

  省政府决定:

  孙庆民、刘伟同志任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为:2015年7月2日。

  省政府决定:

  张志强同志任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政府侨务办公室)巡视员,免去其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任免职时间为:2015年7月2日。

  省政府决定:

  免去关喜华同志龙江银行行长职务。请按《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办理。免职时间为:2015年7月2日。

  省政府决定:

  孙云霞、朱文涛同志任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公安交通管理局)副总队长(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为:2015年7月2日。

  省政府决定:

  王可军同志任省接待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为:2015年7月2日。

  省政府决定:

  刘立华同志任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为:2015年7月2日。

  省政府决定:

  王东旭同志任省森林工业总局(中国龙江森工集团总公司)副局长(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王敬先同志任省森林工业总局(中国龙江森工集团总公司)副局长(副总经理);

  免去毕卫星同志省森林工业总局(中国龙江森工集团总公司)副局长(副总经理)职务。

  任免职时间为:2015年7月2日。

  省政府决定:

  免去高大伟同志省财政厅副厅长职务。免职时间为:2015年7月2日。

  省政府决定:

  马明、张喜田、苑芳江同志任哈尔滨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为:2015年7月2日。

    省政府决定:

  聘任张超武同志为省政府参事。聘用时间为:2015年8月19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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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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