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李素梅伙同他人套取私分公款,收受贿赂;违规发放福利,公款旅游;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违反财经纪律。
李素梅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伊犁州纪委、监察局审议并报伊犁州党委、伊犁州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李素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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