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南宁9月11日综合报道 据广西自治区纪委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批准,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谢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谢彬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采取不正当手段为他人谋取职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旅游;违反财经纪律,滥发津补贴;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偷越国(边)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
谢彬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桂林市监察局审议并报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桂林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谢彬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谢彬简历
谢彬,男,汉族,1957年10月出生,湖南人,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
曾任广西桂林市商贸局党组书记;
2001年月12月任广西桂林市经贸委副主任兼市安监局局长(市经贸委下属局);
2004年月7月任广西桂林市安监局局长(市安监局升格为政府组成部,由市人大任命);
2007年1月续任广西桂林市安监局局长;
2011年11月续任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5年5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