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9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黄德意(副厅级)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犯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德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黄德意,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百色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德意利用其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黄德意简历
黄德意,男,1964年10月生,壮族,籍贯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历任都安瑶族自治县工商局会计、所长,乡政府副乡长,工商局副局长、局长,镇党委书记,都安瑶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河池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市接待办主任,中共凤山县委副书记、凤山人民政府县长、凤山县委书记,河池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14年10月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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