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乌鲁木齐综合报道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7月份任免一批干部,具体内容如下: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李萍同志新疆边防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015年7月30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沈毅同志为和田地区行署副专员(试用期一年)。
任命何春潮同志为塔城地区行署副专员(列张东峰之后,试用期一年);
任命马依山·扎合帕尔同志为塔城地区行署副专员(试用期一年)。
任命杨海萍同志为昌吉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冯武生同志昌吉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马文华同志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职务。
任命马文华同志为伊犁师范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军同志伊犁师范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黄韶华同志为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免去刘建国同志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任命刘建国同志为新疆供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免去叶林同志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张俭同志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任命叶林同志为自治区招商发展局(自治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
任命王璐同志为自治区审计厅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任命努尔别克·阿依甫同志为伊犁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任命任澄同志为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帕热哈提·吐拉洪同志为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魏岩同志阿勒泰地区行署副专员职务。
免去普尔巴·图格杰加甫同志塔城地区行署副专员职务;
免去努尔恰里甫·恰开同志塔城地区行署副专员职务;
免去侯兴会同志塔城地区行署副专员职务。
免去方章荣同志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职务。
免去王俊旗同志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立同志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治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艾尔肯·吾买尔同志为喀什大学校长;
任命徐源智同志为喀什大学副校长;
任命杜建新同志为喀什大学副校长;
任命木合塔尔·阿不都吾甫尔同志为喀什大学副校长;
任命袁江峰同志为喀什大学副校长;
任命库尔班·吾斯曼同志为喀什大学副校长;
任命李靖同志为喀什大学副校长(援疆);
原喀什师范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行政职务自行免除。
任命郑东同志为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任命胡劲松同志为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任命张玉同志为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2015年7月16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