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昆明10月10日综合报道(彭博) 据云南省纪委消息:云南省纪委对云南省地矿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晓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晓明(已退休)在担任云南省地矿局党委书记、局长等领导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00万元;单位行贿52万元、金条一根,为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
上述行为已构成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审议并报经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晓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李晓明简历
李晓明,194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1970年7月毕业于成都地质学院。
1992年4月任云南地矿副局长;
1995年3月起任云南省地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地矿部云南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局长。
2004年6月值2005年6月,担任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5年6月至2006年12月,担任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巡视员(正厅级)。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