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潍坊10月14日综合报道 山东省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市长刘曙光的提请,决定任命:刘建国为潍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议决定:接受夏芳晨辞去潍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日前,山东省政府任命夏芳晨为山东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股权管理总监(副厅级,列股权管理总监第一位)(详细报道)。
刘建国简历
刘建国,男,汉族,1964年5月生,山东博兴人,1988年12月入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1980.09-1984.07山东工业大学第一机械工程系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学习;
1984.07-1994.12德州地区经委办事员(其间:1993.05-1994.03在夏津县夏津镇驻村);
1994.12-1996.12德州地区(市)经委外经科副科长、技术科副科长;
1996.12-1998.08德州市经贸委技术科科长;
1998.08-1999.07德州市经贸委助理调研员、科技科科长(1997.04-1999.01挂任庆云县县长助理、县经委主任);
1999.07-2001.02陵县县委副书记;
2001.02-2003.01陵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2003.01-2006.12齐河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6.12-2007.01临朐县委书记;
2007.01-2011.11临朐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2008.01-2009.12在南开大学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1.11-2014.08潍坊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4.08-2015.10潍坊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2015.10 潍坊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