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5日综合报道 据北京日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批准:张延昆同志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
据中国经济网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张延昆此前担任北京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延昆简历
张延昆,男,汉族,1963年1月生,河南方城人,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政工师、经济师。
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办公厅秘书一处助理调研员,国家司法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秘书、正处级秘书,北京市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怀柔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怀柔区委副书记、区委党校校长,怀柔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区长,顺义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
2013年1月,北京市副市长,顺义区委书记。
2013年2月,北京市副市长。
2013年8月,北京市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
2015年10月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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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