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桂芳不再担任宝鸡市副市长职务(简历)

2015年10月15日 16:09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宝鸡综合报道 据陕西宝鸡日报消息,2015年9月25日,宝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决定免去:刘桂芳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刘桂芳,女,1957年11月生,2015年7月已任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

  刘桂芳简历

  刘桂芳,女,汉族,1957年11月生,陕西扶风人,1974年2月参加工作,1987年3月加入民进,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教一级。

  1974年2月至1976年11月眉县横渠公社下乡知青;1976年11月至1979年8月在宝鸡师范学院中文专业学习;1979年8月至1980年2月为眉县常兴中学教师;1980年2月至1980年10月为宝鸡市教育局干部;1980年10月至1989年5月为宝鸡市金台中学教师;1989年5月至2001年5月任民进宝鸡市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主委兼秘书长;2001年5月至2003年2月任民进宝鸡市委会主委;2003年2月至2006年12月任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进宝鸡市委会主委(其间: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在西北五省党校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2006年12月起任宝鸡市政府副市长、民进宝鸡市委会主委。

  2015年7月,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

  省九届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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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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